各学院:
我校2024春季学期赴台湾静宜大学交换项目现已启动,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申请院校
台湾静宜大学
二、交换生名额
本科生或研究生,共2名。
三、交换学习期限
2024年春季学期(2024年2月-2024年6月)
四、报名资格
1. 我校全日制在籍且修满一学年课程的大陆学生;
2. 累积平均学分绩点达2.5分及以上(4分制);
3. 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;
4. 热爱祖国、热爱学校,遵纪守法,具备国内外时事政治方面相关知识;
5. 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良好;
6. 符合接收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。
五、报名时间
学生向各学院提交申请材料,各学院(部)按名额推荐学生并在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。有意愿申请的同学请将下列材料于2023年10月30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(仙林校区厚生楼226室),材料不齐、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,逾期不予补报。
六、报名资料
1. 南京师范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审批表,由相关学院/部门负责人在审批意见处签字并盖学院公章(附件1)(附件1中第7项交流学习计划中需写明申请此专业的原因及未来规划-可另附纸);
2. 成绩单,标注有平均学分绩点(教务处盖章);
(注:在收到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通知前,学生无需点击附件2中(三)申请流程的链接填写表格和准备其他材料。)
七、选拔方法
1.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(部)提出申请;
2.学生将申请材料交至港澳台办;
3.港澳台办择优选拔,确定推荐名单;
4.台湾静宜大学对入选学生进行审核,最终确定交换生名单。
八、其他事项
1.一旦通过选拔,无正当理由,不得放弃交换机会;
2.交换学生无须缴纳交换院校的学费,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、旅费、书籍费、交通费、证件办理费、体检费、保险费等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;
3.选拔期间,学生、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,干涉选拔进程,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。
九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苏老师
联系电话:85891536
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2023年10月20日